我所开展对医院食堂的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08-7-21

 

为了保障广大医患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所领导的统一安排部署,我所于7月7日开展对六城区及四县各医院的食堂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此次检查是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着重检查是否办理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卡,餐饮具的消毒情况和食堂的一般卫生情况,以及食堂外卖的卫生情况。截止目前,已检查了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妇幼、市妇幼、眼科医院、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严重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所还将继续对太原市的其他各级医院的食堂进行督察。同时要求各医院积极配合好工作,切实完成本次医院食堂食品卫生的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