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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作为集运动、休闲、娱乐、强身美体于一体的综合活动项目,愈来愈受到各个年龄阶段与各个消费层次人们的青睐。而作为人群聚集,密切接触,滞留时间长的公共场所,其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到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在夏季游泳高峰来临之际,4月30日,受太原市体育局的邀请,我所卫生执法二科车志红科长,为太原市辖区的各游泳场所负责人和太原市体育局稽查队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卫生安全和管理要求的培训。
依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针对听讲对象,培训内容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是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的要求,二是游泳场所人员的要求,三是游泳场所设计卫生要求和《游泳场所卫生标准》。通过法规学习,理论讲授和现场互动交流,学员真正受到了系统的卫生专业知识培训,感受到这次培训的及时性和重要的指导意义,提高了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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